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4年12月,先后历经河南省机器制造技工学校、河南省工业技术师范学校、河南省技工教育师范学校、河南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等历史沿革。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现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坐落于美丽的郑东新区龙子湖畔,占地面积1240亩,建筑面积近55万平方米,各类纸质电子图书藏量160余万册,教学设备总值近2亿元,固定资产12余亿元,总资产近15亿元,全日制高职在校生2.1万余人,与中原工学院联办本科在校生近400人。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不同省份的文科录取分数线是不同的,300分的成绩是可以冲一冲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部分省份的录取录取情况,想要报考的文科生可以作为参考。
序号 | 省份名称 | 分数 | 位次 | 位次 |
1 | 内蒙古 | 345 | 23054 | 230 |
2 | 河南 | 327 | 244191 | 190 |
3 | 湖北 | 200 | 108815 | 200 |
4 | 甘肃 | 350 | 47856 | 160 |
5 | 青海 | 188 | 17242 | 150 |
6 | 新疆 | 328 | - | 140 |
1.提档比例: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2.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采用考生所在地招办统一的排序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所在地招办无统一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3.报考我院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所在省市有统一的投档规则,则按照统一规则投档,若所在省市没有统一的投档规则,按照总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100*50%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总成绩相同者,先按专业总成绩排序,专业总成绩仍相同者,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4.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5.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6.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招生总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确定。招生省份:河南、海南、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各地投放计划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确定,无预留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由学院根据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多种因素统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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