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沿边境、邻首府、近机场、连东盟、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陆路门户、“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重要节点城市——崇左市。学校于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广西新一轮硕士学位B类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坚持学科立校,学科实力不断增强。现设13个二级学院,47个本科专业、8个高职高专专业,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历史学、医学、农学十一大学科门类。
从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的招生章程看,并没有强调只招收少数民族的学生,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少数民族有加分政策。
1.普通类专业录取
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先专业志愿,后投档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若第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行录取第二志愿专业考生,若第二志愿专业生源仍不足,再行录取第三志愿专业考生,依此类推,直至该专业录满为止。分专业录取时以出档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分数高的学生,如还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
我校不开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为准。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需达到生源省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出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先专业志愿,后投档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若第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行录取第二志愿专业考生,若第二志愿专业生源仍不足,再行录取第三志愿专业考生,依此类推,直至该专业录满为止。分专业录取时以出档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还相同,则按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
序号 | 省份名称 | 理科分数 | 文科分数 |
1 | 河北 | 474 | 469 |
2 | 山西 | 399 | 419 |
3 | 江苏 | 504 | 495 |
4 | 福建 | 473 | 476 |
5 | 江西 | 472 | 504 |
6 | 湖南 | 468 | 472 |
7 | 广西 | 380 | 455 |
8 | 海南 | 589 | - |
9 | 四川 | 477 | 495 |
10 | 贵州 | 421 | 520 |
11 | 云南 | 441 | 517 |
12 | 甘肃 | 372 | 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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